九五免费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
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
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

第146章(第1页)

>

但自从崴脚那次,林芷发现文景阳除了是个热心肠的好人,医术不错外,还很温柔,会哄人,心就有些悸动了,脚好以后,主动揽过以前苗氏隔三差五去给文景阳送些自家做的吃食的活计,越是和文景阳相处,就越是有好感。

而文景阳,也是喜欢林芷的,所以在察觉林芷对他有好感后,很快就告白表明了自己的心意,据他自己说是第一次在林家见到林芷就喜欢上了的,这个第一次见到不是小时候,而是长大以后文景阳回村子的那一天。

那个时候林芷还当文景阳是个陌生人呢,虽然林芷在很小的时候有见过文景阳,但文家离桃溪村都有十几年了,也不能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娃娃会记得当时还是小男孩的文景阳。

文景阳之所以会这么快告白也是有契机的,契机就是某天有个媒人上林家说亲,林芷的哥哥林岩的亲事早就是定下了的,四月的时候就要办喜宴了,所以只能是给林芷说亲的,文景阳当时在林家,见到媒婆上门就着急了,按理说他该离开的,毕竟是林家的事情,还是一个哥儿的亲事,但文景阳愣是不走,又听那媒婆介绍的人家还挺不错,苗氏和林文山都挺中意的,似乎只要林芷点头这桩亲事就能成了,便更着急了,都顾不得媒婆在场,就表明了自己想要求娶芷哥儿的意愿。

当时林芷不在场,媒人来说亲,哥儿是要回避的,不然就是不知羞。

林文山和苗氏没发表什么意见,只说让文景阳去问林芷的意思,其实就已经是中意文景阳当自家哥婿的态度了。

之后就是窗户纸一捅破,林芷和文景阳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。

第170章 捡只狗崽子

从林芷这里获取到恋情一手情报后,云秋才放林芷走了。

走之前,还不忘朝林芷挤眉弄眼 ,“快去给你的文二哥送青团了吧,别把人给饿着了。”

林芷扭过头去,哼唧道:“他又不傻,饿了不知道弄饭吃啊。”

话是这么说,林芷脚步却不慢,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云秋梧想起自己以前好像无意间打趣过林芷,没想到他还真和文大夫走到一起了,一时有些感慨,心想自己说得还挺准挺灵的。

陆远出去了好一会儿没回来,云秋梧有些坐不住,把门给关好,慢吞吞地溜达着去找人。

人没找到,先在半路上捡到了一只小狗。

热门小说推荐
铁血剑魔

铁血剑魔

山野草屋,却经历了一场血雨腥风,老者已死,花无心采药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义父已没有了气息,究竟是谁杀了自己的义父?他决定查清此事,一入市井惹尘埃,惹谁不好,偏偏惹了当今最大门派升仙门的人,他打败升仙门的人,升仙门岂能轻易绕过一个小生,升仙门一家独大,周边门派都想取而代之,小帮派开始拉拢花无心,一场江湖纷争由此开幕…......

慕朝游

慕朝游

《慕朝游》慕朝游目录全文阅读,主角是慕朝游王道容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,包含结局、番外。?慕朝游作者:黍宁简介:慕朝游第一次见到王道容的时候,她刚身穿到这个陌生的古代。鬼怪横行,命如飘烛。那时候的她绝对想不到,眼前这个温润淡漠,光风霁月的世家子,到底是个怎样偏执而恐怖的疯子。是她这一辈子竭尽全力也想要逃开的囚笼。...

天隼之主

天隼之主

海外有一组织,名为天隼,身为首领,他本一心发展势力,不断扩张,征战世界各处强豪,然而在争夺资源的一次大战后,负伤回到了夏国,开始一段修养期,一次意外邂逅了一名女子,竟是一方掌门……......

我是反派他亲爹

我是反派他亲爹

顾江雪,仙家少主天之骄子,父母宠师兄捧,还有个名门未婚夫,人人欣羡。但好景不长,突然有一天,爹娘发现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。被掉包的亲儿子在外受尽了苦,归家后,对他这个假少主恨之入骨,誓要报复。顾...

深渊漫游者

深渊漫游者

手滑炸掉全球互联网以后,江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人,陷入了漫长的沉睡。而一百年后当他再度苏醒时,呈现在他眼前的,是一个交织着蛮荒与文明,充斥着控制与反抗的失控时代。深渊之中,无以计数的失控人工智能肆虐成灾;奥林匹斯之上,以神祇自居的超级企业睥睨凡众;基底现实之内,凡人们于苦难与疯狂间苦苦挣扎。但长夜已逝,黎明将至。当他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,人智革命的种子已然发芽。脑机接口、曼陀罗程序、调整深度、心智指数、伊卡洛斯症候、军用僵尸……在这黑暗时代终结的前夕,当有人问起江舟他究竟是谁的时候,他如是回答:“我是一,亦是众;我是开端,亦是终焉;你可以称呼我为悖论本身。我是第一深潜者、伊卡洛斯的重启者、诺德之地的看门人。我是破囚者、灯塔暴徒、摘下金枝之人,以及统御冥府的无面之神。我有着无数的身份,恰似风有着无数方向,凡人有着无数种死法。我的名字叫做——”“换句话说,整个组织其实只有你一个人?”“呃……是这样的。”...

给纨绔少爷当长工

给纨绔少爷当长工

方屿上一世心比天高,跟着表哥外出闯荡,好容易混出个名堂,却被人百般利用,众叛亲离,家破身亡。 重活一世,他厌倦了名利场的尔虞我诈,决定安安分分做个普通人。 所以他拒绝了表哥的进城邀请,选择去姜天成的家里做个长工。 姜天成是乡里大地主家的小少爷,长得很好,名声很差。 上辈子方屿也看不惯他,但不成想他客死异乡时,是恰好路过的姜天成给他买了一口棺材,将他安葬。 这一世,他想还了这个人情。 * 方屿兢兢业业在姜天成家打工,种地养猪搞得风生水起,对姜天成这个小纨绔更是百般客气、关怀备至。 姜天成因为声名狼藉被人嫌弃惯了,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表面讨好,后来居然发现……他不仅在背后替自己撑腰,甚至不惜和说自己坏话的人大打出手。 从那以后,姜天成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。 再后来,浪荡惯了的姜天成收了心,开始搞事业,最终从地主家的傻儿子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。 方屿见人情已了,想离开姜家,姜天成把人堵在门口,问:“你能不能给我做一辈子的长工?” 怕他不答应,姜天成又红着脸说,“同吃同住,盖一床被子的那种。” 腹黑忠犬攻x傲娇炸毛受 “呜……喵……” 很想发疯但总是被老婆撸平的疯批大“猫”攻x一心只想摆烂养生的嘴硬心软咸鱼受...